24年1月调整政策通知

2023-12-27


    近期,广东各地区发布了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其中:

    深圳

    12月18日,深圳人社局发布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有关调整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原文:

    http://hrss.sz.gov.cn/xxgk/zcfgjjd/zcfg/shbx/content/post_11052262.htm

    政策解读原文:http://hrss.sz.gov.cn/xxgk/zcfgjjd/zcfg/zcjd/content/post_11052266.html

    《通知》中明确:

    1、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深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按不低于3523元执行。

    2、2024年7月1日起,缴费基数下限按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标准执行。


医疗局通知:


1,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阶段性降低我市医疗保险成本,

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费率从6%调整为5%。


2,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医疗和生育基数调整6123调整为6475。

政策原文:http://hsa.sz.gov.cn/zwgk/qt/tzgg/content/post_11080731.html


来源: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9日经办系统提醒:

失业费率比例调整单位0.8%(之前0.7%),个人0.2%(之前0.3%),总和不变1%


来源:系统提醒


后期还有调整会继续调整费用表,多退少补,请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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